趁移民前借錢就不用還?
現時不少香港人有移民打算,有部分網民指移民前可趁機借盡所有貸款,只要移民後不回港,就不用還錢。究竟事實是否如此?本文將帶大家一探究竟。
事實上,當然沒有不用還錢這種好事。相反,移民前借盡貸款或會有一定的後果及風險,甚至有機會影響到移民的進度。如果是向銀行借錢的話,跨國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可能會在你的新移民居住地繼續向你追討債務,或將你列入黑名單當中。過往就有銀行成功追債的案例,經當地法院的協助而向已經移民離國的欠債人討回欠債。所以,一般規模較大的銀行或借貸機構,是有機會以法律方式向你跨國追討債務的。故此,移民前借錢非但不是不用還,而且會帶來一定風險及後果,以下將為大家一一列出有關風險。
移民前借錢不還帶來的風險﹕
- 未能成功移民
移民前故意借錢不還,債權人是有權向法庭申請禁止令(Prohibition Order),禁止借貸人離開香港。負債嚴重的人士企圖離港時,入境事務主任、警察有權拒絕其出境要求或逮捕該債務人,使你沒法成功移民。所以,移民前趁機借錢最後可能得不償失,既需要償還貸款,還有機會導致移民失敗。
- 影響TU信貸評分
借貸人如拖欠貸款,信貸資料會保存於消費者信貸資料機構中。一直拖欠貸款會對TU信貸評分造成負面影響。因香港跟海外的信貸資料庫是獨立運作,有部分人自然認為於香港借錢對移民後的自己沒太大影響,但這想法是錯的!香港的信貸評級亦有機會被海外當地的銀行採納,尤其是業務遍及全球各地的跨國銀行。
如果申請貸款的銀行在香港及你移民的地方均有分行,在港的信貸評級有機會會轉移到新移民地。在港拖欠債務的紀錄會負面影響你新居住地的信貸評級,影響你當地的日常生活,如沒法租屋、租車或申請信用卡等,因為這些事情都是需要查閱申請人的信貸紀錄。
- 負上法律及刑事責任
如拖欠債務,債權人可先向欠債人出律師信要求還款,如果仍然沒有還款及回應,債權人可通過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如果欠債金額為75,000港元或以上,將由區域法院審理;100萬港元或以上的債務是高等法院審理。當法院判決債權人勝訴後,欠債人應盡快清還欠款。如欠債人仍選擇不還有關欠債,將有可能面臨不同的法律行動,如扣押債務人的財產、禁止欠債人離港、被申請破產或清盤等。
除此之外,欠債人如故意不還債務,有機會需面臨刑事責任。如被查出欠債人早有計劃移民離港,卻蓄意貸款後不還,就屬刑事罪行,觸犯香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另外,香港其實有多條法例懲處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金錢利益的行為,所以如無必要,不要貪圖小便宜以為移民後不用還錢就故意申請貸款。
總結, 大家不要心存僥倖以為移民在即就用盡信貸額,以為可以趁機得到一筆橫財,不用還款。其實借款的銀行及財務機構有很多方法可以追討到借貸人債還有關債務。如欲移民前應該更為小心謹慎去處理自己已有債務,避免因小失大,有機會錯失移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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